【关于货物、劳务的最新热点问题】北京国税12366权威解答
货物和劳务税热点问题
增值税纳税人享受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政策,是否需要备案?
答:需要在网厅进行备案。
小规模纳税人本期既有“货物及劳务”销售额,也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销售额,享受税控设备及技术维护费抵减应纳税额的优惠应当如何填写申报表?
答:填列在第16行“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其中“货物及劳务”和“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两列都可以填报,但填报金额均不得超过各自当期应纳税额。
境外企业销售其在境内的不动产,购买方代扣代缴增值税时,是否可以按照简易计税方法扣缴增值税?
答:境外单位和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与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同类应税行执行同等增值税征税或者免税政策。
因此,可以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简易计税。境外单位销售其在境内的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事业单位从农民手中收购农产品,可否申请带有“收购”字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自行开具?
答:根据《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发〔2015〕111号)第四条第(三)款规定:“纳税人从事农产品收购的不得再领用收购发票,纳入升级版后,可通过系统设置相关选项,在《增值税普通发票》左上角自动打印‘收购’字样。”
因此,如果事业单位从事农产品收购,可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带有“收购”字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一般纳税人有差额征税业务,使用差额开票功能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网上申报时提示一窗式比对不符?
答:由于差额开票方式导致的一窗式比对不符,须到税务机关大厅处理。
四大行业的一般纳税人从事免征增值税的营改增业务,填报《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时,选择完应税项目,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没有0,导致税负测算表和附表一的价税合计额不一致,无法保存?
答:一般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营改增业务不需要填写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纳税人填写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时,由于第3列价税合计额与附表一存在尾差,无法保存报表?
答:可以通过修改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第1列的销售额或者附表一的销项税额或者应纳税额消除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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